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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务场合说普通话,与方言保护不矛盾

吴亚琦 光明日报 2022-06-28


文 | 吴亚琦


近日,四川省发布《关于在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一步推广使用普通话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明确要求各级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公务人员在执行公务(特殊情况除外)、公务活动、会议的主持和发言、对外宣传(包括接受新闻采访、新闻发布等)、接听电话、接待来宾来访、对外联系工作等公务场合必须使用普通话


普通话的“普通”,即普遍通行。普通话既是法定的国家通用语言,也是普遍通行的日常交际语。而关于公务员在公务活动中使用普通话,在1999年的《人事部、教育部、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国家公务员普通话培训的通知》就有过规定,要求“通过培训,原则要求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公务员达到普通话三级甲等以上水平”“国家公务员在公务活动中应当自觉使用普通话。各地、各部门要逐步将普通话作为考核公务员能力水平的内容之一”。



除了职业的要求,在公务场合说普通话,也是工作实际的需要。提到四川话,不但外地人很多时候听着“不明觉厉”,甚至四川人都是“四川广安的和四川眉山的聊天,可能需要另一个四川乐山的来翻译”的状态。



如此来看,四川明确公务人员在公务场合必须使用普通话,是满足所有人听得懂的基本要求。而且,普通话的使用显然使得对外交流更加友好和礼貌,同时有利于树立政务人员权威专业的形象,对吸引外地人才来蜀也有所裨益。


对于此《通知》,不少人表示这“对我们这种外地人来说简直是福音”,但也有人表达了类似规定不利于方言保护的担忧。方言作为地方文化的重要载体和人与故乡的情感连接,其价值和保护确实不容忽视。



但普通话和方言在语言格局中如何发挥各自作用也是要不断探索的,普通话的推广与方言的传承并行不悖,并不存在此消彼长的必然关系。而二者如何使用更得体,很大程度取决于它们的应用场合。在正式的公共场景和社会交往中,使用普通话规范又礼貌;在娱乐场合或者非正式的公共服务中,方言的情感羁绊同样重要。


比如,去年防疫期间“某某村干部方言广播喊话”每每喊上热搜,公众并不会因为不是普通话感到突兀,反而希望“全国推广”。因为针对当地宣传防疫知识,使用方言再适宜不过,效果和生活感也更胜一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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语言即生活。就像前面提到的,语言还是为了让人能听懂,无论是普通话还是方言,归根结底是为了这个目标服务,实在不必过于教条主义。对于外地人,本地方言可能让他们一脸迷茫;而对于一部分本地人,可能普通话反而成为令他困惑的屏障。四川此次《通知》也提到,执行公务时使用普通话但特殊情况除外,可能也是考虑到了方言便于普通话的特殊场合。


无障碍的交流,是促进经济文化交流和地域沟通的前提。而在公务执行中破除交流的障碍,使用普通话是自觉,但“特殊情况”也需“特殊对待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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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字:吴亚琦

图片:教育部官网、网络

朗诵:王茜

责编:王子墨

编辑:王远方 吴亚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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